关于开展2025年度淮南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委党校,校有关处室:
根据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淮人社发〔2025〕63号)要求,现将2025年度淮南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中共淮南市委党校、各县(区)委党校系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。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。
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离退休人员(含返聘在岗)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2025年度淮南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,应当符合《安徽省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》(皖校发〔2022〕30号)规定,并具备申报相应职称层级要求的政治素质、教研能力、业绩成果及任职年限等。任职时间按周年计算,任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程序
2025年度淮南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方式,按照隶属关系原则逐级进行申报、审核,纸质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。
(一)网上材料申报
1.个人申报。进入“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”门户网站首页(http://hrss.ah.gov.cn/),点击“专题专栏”中的“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,进入系统首页,选择“职称申报”,进入登录页面。具体申报流程点击“帮助中心”,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,按照相关指导说明进行操作。
2.上传事宜。申报人须按照系统提示和申报条件要求,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、资格证书、聘任合同、继续教育、业绩成果、论文论著、单位公示证明(等材料,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规范,图片清晰、可辨认、无颠倒。严禁上传涉密材料,若有涉密内容,务必进行脱密处理。
从2025年起,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,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、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(姓名、单位、身份证号码等)的申报材料扫描件。所有“打码版”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,一经发现,判定申报材料无效,取消当年申报资格。
(1)对提供的教学计划、教学测评、教案和课件、课题项目、论文论著、咨政报告、业绩成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,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,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,并加盖职能部门公章。
(2)论文论著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封面、目录、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、正文等。
(3)凡提供获得批示的咨政报告,仅须上传获批证明,线下报送获批原件。
(4)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《继续教育证书》学时验证页。
(5)凡上传材料为复印件的,须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,并标注“原件复印”。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,责任自负。
3.中、初级职称申报审核时间。从文件印发之日起,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,维护好个人业绩库。
个人网上申报、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20日,各县人社局、市委党校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。(逾期网络自动关闭,无法受理)。
(二)纸质材料报送
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,须及时将打印的纸质材料报本单位有关部门初审,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、盖章后,由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向淮南市党校系统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出具《委托评审函》,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27日至28日。
申报中、初级专业职称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:
1.《委托评审函》(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)1份。
2.《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》1份(须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)。
3.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3份,须通过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导出,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,逐级审核盖章。
4.《咨政报告获批证明》1份,此证明仅须咨政报告获得批示的申报人员填写。
5.申报初、中级职称所需的学历、资历、年度考核、继续教育及业绩条件等相关资料除报送原件之外,需提供复印件1份。
6.对于篇幅较长、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。
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党校、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评审方式
2025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中、初级职称的评审采取专家评委会议方式进行评价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规范职称申报渠道
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。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、同一个专业、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(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)。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(专业)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,不得多头报送。
(二)加大审核力度
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做好职称申报工作,对照职称评审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。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,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、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。严格实行“谁受理、谁负责、谁审核”,申报材料需经相关职能部门盖章、主要负责同志签字,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方可推荐申报。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、评审工作的,其推荐、评审结果一律无效。
(三)严格诚信承诺
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,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、业绩成果、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可靠,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,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。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“一票否决”,对通过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,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。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,由市人社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,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;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四)评审收费标准
根据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》(皖价费〔2005〕72号)规定,评审费收费标准为:中级160元/人,初级100元/人,以上费用均由评审会组建单位收取。
(五)把握时间节点
淮南市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中评会拟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,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。
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受理地点:中共淮南市委党校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(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泉街道广场南路6号)。
联系电话:0554-6645425。
下一篇
没有了